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

是否該留下腳印

有人說
人生走過的,總是該留下些什麼回憶
實際上來說
有的人留下照片,有的人留下網誌

但我兩者都很少
只留下感覺

我也質疑過
如果不好好的記錄下來
是不是過去之後就很容易被忘記


但我記的太深刻 太深刻

不該不想記的,不會留在腦袋裡

不想忘的,
只要一閉上眼就會出現在面前
深刻的捨不得用文字去紀錄
更別說照片
那只是一瞬間,
而在我的腦海裡,
美好是一連串不間斷的永恆


簡而言之
大多的狀況下
我的網誌不是寫給別人看
只是有時候
心裡有些文字覺得很適合一些心境
趕緊給它寫下來
感覺不會忘記
但這些突然想到的文字卻會



有時候我也會想
想著sue是否能夠看到我的網誌
這裡有我所有的傾訴
能夠緩緩的用文字告訴她,那該有多好

有時希望如此,有時卻又不希望

我總是希望
能夠讓真正的緣份使我們兩個燃起火花
而不是那種年少輕狂的殷勤



是否該留下腳印呢?
證明自己走過
證明自己想過
證明自己愛過

這腳印,到底是為了誰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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